4月25日,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优化调整消费品“以旧换新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2025年,交通运输领域“以旧换新”政策加力扩围,老旧营运货车与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有调整。老旧营运货车方面呈现“一个不变、三个调整、一个新增”的特点。
补贴标准维持不变,政策实施期从去年的5个月延长至12个月,为车主提供更充裕的时间;补贴范围扩大,将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纳入,且报废并新购车型调整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;材料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,提升办事效率。
新增政策规定,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时间不足1年的,虽不能申请报废补贴,但可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。
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政策则有“三个变化”:材料递交时限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;对2024年7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已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但未拨付的,经审核通过后按今年标准发放,保障政策衔接;补贴标准提高,不再区分车长,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车补贴11万元,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每车额外补贴1万元。
目前,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实施细则正履行发文程序,近期印发后将全面启动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领工作。
丨来源:青橙融媒(记者 杨彩霞)
丨编辑:于惠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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